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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傅山的“四宁四毋”之我见及论丑书

发布时间:2016/4/23 21:48:12    点击率:1707次

近些年,丑书盛极一时,大有一统天下之势。而支撑丑书兴起的理论基础便是缘于傅山的这“四宁四毋”。

其实,关于书法的论述,从古至今可谓是备述尽详,可宗可效法者如充室珍宝,真个是让人受用不尽!但为何作丑书者偏偏只认定傅山的这“四宁四毋”来为自己张旗呢?

为了便于说明问题,不能不先追述一下丑书出现的缘起。据我所知,随着我国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改革开放大潮的兴起,各种西方的思潮便乘机蜂拥而入。随之一些推崇西方的解构主义,表现主义,以及现代主义等等的人物开始粉墨登场,并极力推崇他们所奉行的主张,继而乘机大肆诋毁各种的优秀风范和传统。有关书法方面更是首当其冲。于是乎一种反“馆阁体”、反“媚俗”书风的思潮竟然泛滥开来。(暂且不论这般的思潮是不是合乎情理。)同时便有人高张起什么“残缺的美”、“张显线条的美”、“凸显个性”等等的标帜,一时间竟蔚然成风。随之以丑为时代风貌的丑书便应运而生。为了给丑书加上合理的注脚,他们便将傅山的“四宁四毋”给翻找出来,当成一面张扬的大旗,堂而皇之的登堂入阁。(由此可见,对于那些视传统为恶障的人来说,傅山的“四宁四毋”无疑成为了他们攻击传统的最好利器。)

那么,傅山的“四宁四毋”真的可当成新时期书法的最好准绳吗?

我个人认为:非也!

先不说傅山的“四宁四毋”适不适合书法的正确发展方向,可不可作为新时期书法的无二法门。我们不妨先就其字面和其真正含意上来加以分析一下,看看它所表达的到底是什么意思。(我认为崇尚丑书和傅山的“四宁四毋”者,大部人都是随波逐流,跟风起哄。真正领会其要旨者鲜之又鲜。)

众所周知,任何一种主张的提出,无不带有着一定的社会背景与当时的需求。而任何语言的表述,也无不带有着双重或多重的含意。只看听者或观者怎样来加以理解了。

那么傅山的“四宁四毋”也不例外。

下面我就先从字面上分析一下供大家参考吧。

众所周知:人们在一定场合或一定情势的逼迫下常常会表达一种激愤的言辞。比如:宁可站着死,决不跪着生;宁愿把它扔到大海里,也不让他得到手;宁可去厕所里拣屎吃,也决不去你家讨要一粒粮食!……从这样的话里,恐怕大家都很清楚:它们基本上都是一时的激愤之言,或是在特定场景下对自己立场的坚定表达。决非在四时平常的都会这样做的。所以,我觉得傅山这“四宁四毋”的提出,毫无例外的也带有着这两种的因素。并决非是那些把它奉为准则的人所解释的那样:凡书必要以拙、以丑、以支离破碎、以率直为基准。

至于傅山当初为什么会提出这“四宁四毋”?有人说:这是缘于他憎恶赵孟頫的二臣行为。并认为赵的书法有种使人所厌恶的“媚态”,所以便连同他的为人一并加以否定,由此特提出这“四宁四毋”来表示与赵的不相为伍。清楚了这点,也就清楚了“四宁四毋”的真正用意。然而只有清楚了这一点,方才可以对它予以正确对待之。我这样说,决非是凭己之臆测与杜撰。何以见得?那就不妨遍览一下傅山所留存下来的书法墨迹吧。不知从他众多的墨迹中,有谁能够从中看得到哪里有他所讲的那样专意于拙、专意于丑的?(看看下面他写的梅花诗就知分晓了。)

通过以上分析,我认为大可得出如下结论:傅山的“四宁四毋”实际上是带有着相当偏激成分的,而且绝非是他在作书时惯常躬行的准则。其实从傅山学书的经历中也能充分证实这一点。凡对傅山有所研究的人都会知道,傅山一生作书无不是不折不扣的沿袭着传统的路子,一步步达到让人赞佩和景仰的高度的。而且更有意思的是:据说他开始学书时,首先学的便是赵孟頫的字。(这怕是毫无争议的事实。)只不知那些打着傅山 “四宁四毋” 的旗号、并极力推崇之的先生们,知不知道这些?而且面对这一事实又该作何解释呢?

话又说回来了,其实对于书法,我认为任何人本都可按照自己对书法的见解与喜好来发挥专长的。何况古人有言:书无常法。据此更恰恰说明了:一个人研习书法时,是允许各有所宗,各择效法的。也就是说:完全可以自由的选定自己的路子,尽情尽意的书写自己所钟爱的书体的。而且可以说,别人是无权干涉、无由限制并无从横加指责的。不过,你绝不可以己之喜好来否定他人,更不可将自己的喜恶强加他人!否则,不光违反了书法发展的自然规律,而且会给他人造成极不好的影响。

说到这里,我不由想到现今的一些奉丑为尊、崇怪为上的“大师们”。他们不光妄自尊大,而且视与他们不相为伍者为不屑。他们为了张显自己,一方面不惜花费笔墨对前人大加诋毁。搬出什么“媚俗”、什么“千人一面,万书一体”、什么“书风日下”等等不切之词,对传承千年的优秀书法一概予以否定之,一方面不惜余力的来推行自以为是的主张。好象他们所作的丑书才是的道的书法的“最高品位”,才是引领书法前行的最好范本。(他们其中有位“大家”竟然宣称:丑到极致才是大雅!我不知这等的“雅”雅在哪里?)不光如此,他们在竭力为自己鼓吹的同时,还把自己尊奉的丑怪作为对现今书法优劣的判定标准。以致使得时下种种的书法大赛与大展,只有丑书方可获奖,唯有丑书才可入大雅之堂。并借以对其他的书法一概毫不客气的扼杀之!进而以求达到统领整个书法界的目的。

所以,我认为是该对丑书喝令停止的时候了。

为什么我要这样说?因为丑书不止,独具魅力的汉字将会毁于他们手中!这绝非危言耸听。

那么,就让我们好好的来看看丑书吧。任你选看哪一幅丑书的作品,无不是东歪西倒、左抹右涂、极尽丑怪之能事,不惜肆意的将字体进行所谓的分割、组装、以致弄得面目全非、无法辨认。对此,他们自有他们的理由:书法所表现的字并不是让你认的,而是让你观赏的。所以书法注重的不是字型,而是线条。书法只有凭借丰富变化的线条方能张显个性,给观者的视觉带来不曾料到的冲击,从而达到追古通幽、畅情达意、释哲穷理的最高境界;并且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创作的最大自由化,才能更好的拓展创作的空间,进而达到出神入化的最高理想境界。因此,书法不再重视字的原有形体和笔画,而是根据创作需要对字型加以艺术化,对字的原有笔画加以增减、这样势必要改变字的原有结构。也就是说,这时的字不再是原有的认知符号,而是书家借以抒情表意的载体了。所以书法无错字。(好个书法无错字!)如若不清楚这一点,你就无法欣赏书法。(这里的书法毫无疑义是专指的丑书。)而且要想真正欣赏书法的话,首先注重的不应当再是什么字的对错,而是书法作品所表现的内含。并且这种的内含往往是只能意会而难以言传的。至于你意会得了意会不了,是你的欣赏水平问题,与书者无关。因为书者创作时所考虑的不是观者的理解得了理解不了,欣赏得了欣赏不了,接受得了接受不了。而他创作所注重的只是借助书法的形式来表达自己对世界的认知,对人生的参悟以及对社会的启迪。因此可以说:越是一般人看不懂的越证明书者的不同凡响。这就是他们的理论。好不让人振聋发聩呀!为了更好的说明问题,我们不妨遍览一下近年来数次的书法大赛和大展的中奖作品。那些被誉为所谓的佼佼者,无不是以丑怪取胜、以荒诞不经赚取眼球的。(其实它们所吸引的不过是那些推崇丑书]的评审们的眼球罢了。大众的眼球无论如何是吸引不住的。老实说,每当我看到这样的作品,只能感觉到它们象是一片片随意摊撒开的乱草枯枝!更象是群魔乱舞的倒影!至于被评审们极力吹捧为所谓的高品位,任怎样也无从赏得的。他们肯定会说:这是因为你不懂书法的缘故。可能吧。但我只能说:我唯独不懂的是这等的丑书。)

我想,与我有同等看法的一定大有人在。只不过这些人中具有权威者为数太少了。这正是丑书得以盛行的原因所在。古往今来 凡得势者自然会兴风作浪。并且视不相与他们为伍者为不屑。面对质疑,他们往往不是采取毫不留情的棒杀,便是端出一付淡然的模样,告之曰:你们一般的俗人看不懂、看不惯就不要看了就是。因为这样的书法压根就不是写给你们看的。何况历来凡登大雅之堂的艺术作品本就不是一般“俗人”所欣赏得了的。而且你们哪里会知道:越是让人看不懂的,越是最好的艺术作品。那些荣获大奖“具有极高水准的艺术作品”,如果你看不出个所以然来,倒恰恰更证明了它们的非凡价值。只是你们俗人认识不到罢了。所以,还是别妄加评论的好。

但有意思的是:尽管作丑书者怎样的吹捧自己,可却很少有人买他的账,很少有人喜爱并宝之。更不用说有人找他写什么匾额、书什么碑的了等等。为了粉饰这一窘境,给自家找个堂而皇之的理由,于是乎他们之中便有人又开始创建出一种论调来。说什么书法应该分两种:一种是实用书法,一种是艺术书法。所谓的实用书法,便是指适于写匾额或书碑一类的书法,而艺术书法,便是专意于表情达意,自由发挥的书法。唯独后者方才称得上是“艺术作品”。有了这样的解释,你可以茅塞顿开了吧?且记:此言中还有着另一层的奥妙:就是书法唯有沾连上“艺术”二字,方才具有供人玩味的品位,方才具有非同一般的价值,进而才能堂而皇之的登上大雅之堂。简而言之:凡睢不起丑书的,便是不懂艺术的。

这里一个新的问题出现了:照此看来,原来书法是并不完全等同于艺术的!或者可以进一步的说,单纯的书法是不能划为艺术门类的。从而更可证明:丑书比以往任何的书法更技高一筹、位高一等!那么,真的是这样的吗?我们不妨听一听被范曾先生誉为当今欧体第一人的南开大学书法导师的田蕴章先生对此持有的观点吧。田蕴章先生认为:书法是高于艺术的!因为书法本有着艺术所不具有的境界!他的解释是: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书法的“法”原本和老子的“道”有着相同相通的含意。它不光具有着极高极深的内涵,而且通达宇宙之奥妙。所以书法的产生是顺乎自然的,是合乎道的精义的。若通观一下历来古人作书,无不是在一种情之所致、境之所使时的挥笔而就,不存在所谓的精心构思、通篇谋划。这就是书法与艺术最明显的不同之处。也就是说:书法不是创作出来的。而是随境适情的运斤之作。另外,凡可创作的,都是可修改的。而书法通常是一气呵成,从不可修改的。这也是书法有别于艺术的最显著的特点。总之,书法是不可以冠以“创作”的。

我个人十分赞同田先生的观点。

通过以上所述,基本可以清楚丑书到底是什么玩意了。但我还要说的是:不管是任何一种主张,说可以任你说,但大众赞不赞同是另一回事,合乎不合乎事物的发展规律是另一回事,经得起经不起历史的检验更是一回事。其实历史早已证明:任何事物的出现与发展,本都是缘于人们的需求、顺应社会证明的进展、最终为大众所接受和喜爱。而且凡能得以传扬于世的,它自身无不具有着高明的、适用的以及对社会文明的发展有着非凡贡献等要素。书法当然也不例外。想想王羲之等众多先人,哪一个在世时是通过极力自我吹嘘而赢得人们认可而方被广泛接受的?而他们的书法是有哪一位先行由自我极力标榜而后方才得以被奉为典范的?

其实在我看来,丑书的出现除了上述原因,还有着另一层的因素。由于书法经过两千多年的传承与发展,可以说各种书体均已完备,各种法度亦均已面面俱全、而且在各种技法与成就上更是几乎都已登峰造极,想要再有所突破与创新可谓是难之又难、甚至是几乎再难有径可寻。这一状况对当下志力于书道者,无疑是一种巨大的压力与挑战。由此产生一定的困惑与束手无策是势所必然的。这样未免会生发狂躁。而随着改革开放的大潮各种西方思潮的涌入,恰好给这些狂躁者(尤其是一些急功近利的人)提供了难得的妙方。于是他们便借助近代西方的一些新生思潮,打起了“标新立异”的旗号(更有媚洋崇外者推波助澜),进而开始大反传统,重创山头。于是被近代一些学者所诟病的“馆阁体”便成了他们极易攻击的最好借口。更加有可借用的“创新”理由,丑书便由此顺理成章的给推了出来。并很快成为时髦。

说到丑书的盛行,原因还不仅仅于此。我们看看丑书便可知道:那些所谓的丰富的线条,其用笔不光象幼童学书,而且更鲜有功力可言。这无疑给一些急功近利者提供了极好的方便之门。凡志于书法者可能都会知道:若按照传统学习书法,不经过刻苦的临摹、花费相当的时间提高功力,是不可能达到一定水平的。但习丑书就不同了。可以说不必花什么功夫去从事临摹,更不需要怎样刻苦的提升功力,只要你敢大胆的去画去写,而且敢大胆的发挥丑怪之能事,再加以善于钻营、精于炒作,很快便可成为“出类拔萃”的“书法艺术家”。(如果略略查看一下一些名噪一时的所谓的青年“书法艺术家”的底细就可清楚的看出这一点。)

而且还有一种有意思的现象是:他们原本是极力反对“馆阁体”的千人一面,万字一体的。再看看他们的丑书,岂不依然是“千人一面”、“万字一体”的吗?倒是有一条给他们规避掉了:就是他们最看不上的“媚俗”。(焉知所谓的“媚俗”在我看来,其实正是传统书法的精髓所在!)何况他们压根就没把大众放在眼里,何谈有媚俗之举。他们所专营的不过是挖空心思的去讨好评审。因为只有评审的评语不光能带给他们想要的荣誉,而且能提升地位,更兼有随之带来的可观的经济效益。

说到这里,基本上也就没有什么可再说的了。不知道那些’“书法艺术家们”若看到了此文是何反应?(只恐怕他们是看也不看的。因为我本不过是一位无名又没什么地位的草民,说什么对他们来说都当是无关紧要的。充其量算是放一放臭屁而已。)

管他去吧。何况哲人有言:存在既合理。既然是合理的,谁能抹杀得了?而且我之所论不过是就其现象述其利弊。表明一下个人看法罢了。至于丑书的能不能发展下去,势必有自然规律予以裁夺;还有它是否能宏扬光大,自有历史来作检验。

那么,剩下的只有拭目以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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