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在线报道:起拍价为180万的《宋人诗意画十二开册》最终以560万的价格被浙江诸暨一位企业家买走,创下了浙江书画艺术品拍卖以来单价标的最高。据统计,2003年有80%的新人买家进入书画艺术品拍卖市场,其中很大一部分是江浙的民营企业老板。他们有自己的行业顾问,只要见有名家作品,往往不论真假,不论好坏,甚至不管价格高低,踊跃参加竞投。正是在这些民营企业老板推波助澜之下,国内的书画艺术品市场呈现出了难得一见的火爆。
书画艺术品市场的火爆或许是件好事。可不得不让人深思的是:为何民营企业老板在如今会如此钟情于艺术品收藏?表面上看,是因为他们在物质生活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之后,开始通过欣赏和品味古玩字画,追求文化精神上的享受。当然,他们也会抱有一种投资者的心态,期待着自己所收藏的艺术品能够升值。但并非是笔者是心怀恶意的猜测,有不少“个企老板”之所以钟情于艺术品投资,其实无非是因为此举可以减少纳税。也就是说,投资书画业已成为避税的暗道。
民营老板投资书画艺术品是为了“避税”,这实际上已经是书画拍卖业内人士皆知的事实。在我国当前的书画拍卖交易过程中,大量的民营企业家并非以个人的身份,用个人的资金来购买的。他们大都以自己所拥有企业的名义来竞拍这些艺术品,在得手后不是用于装点企业门面,就是搞了企业博物馆,再不就是深锁柜中,而所有的开销都挂在企业账上,摊入到了企业经营成本之中。依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话细则》的规定:固定资产是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等;不属于上列范围,单位价值超过2000元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由于未对固定资产作严格的限制,这样一来,投资书画就能使企业增加固定资产的投资,相应的,也意味着可以少向国家纳税。
正是因为以上税收立法,尤其是对固定资产方面存在着疏漏,才使得一些民营老板有机可乘。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某老板在5年前以25万元购入一书法作品,并把这25万元当作固定资产投入而计入企业成本。之后,每年按20%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成本中扣除。在此外年中,因为额外增加了5万元的固定资产投资而少交了税收。同时,5年后,该书法作品在会计帐面上就已经是零资产而能随意处置了。可见,购入书画艺术品,不但因为艺术品本身即具有一定的投资升值价值,而且还具有能够让企业少交税的奇特功效。这一切,怎不让他们对书画艺术品市场倍感兴趣呢?
的确,法律不可能做到尽善尽美,但现在在书画艺术品市场疯狂的背后原因被揭开之后,我们难道还要任其为所欲为吗?希望立法机关尽快出台补救措施,尽可能防止国家税收收入的流失。堵住书画成为某些企业避税这条暗道。